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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范围: 全面负责医院工作,主持党委工作。联系科学研究支部。
分管范围: 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 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政综合办的行政事务、公共卫生、院感、医院运营和质量管理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共卫生科(院感科)和运营质量管理科。联系行政二支部。
分管范围: 负责法治、财务、设备及后勤(含基建、保卫)工作,分管财务科、设备科和后勤保障科。联系后勤支部。
分管范围: 负责临床医疗、科研教学、GCP管理、司法鉴定等工作,分管医务科、科研教育科、学术研究部、司法鉴定所和市心理卫生协会。联系临床三支部和临床四支部。
分管范围: 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医务社工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和医务社工部。联系门诊支部。
分管范围: 负责护理、医保、信息、门诊、检验、药学、康复、心测、特检、影像等工作,分管护理部、医保办公室、信息科、医事服务办公室和医技科室。联系医技支部。
分管范围: 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临床心理、公共事务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临床心理科和公共事务科。联系心咨中心支部和退休支部。
分管范围: 协助负责门诊业务、临床心理、公共事务和司法鉴定工作,协助分管院长分管医事服务办公室、临床心理科、公共事务科和司法鉴定所。联系临床一支部和临床二支部。
分管范围: 协助负责后勤(含基建、保卫)工作,协助分管院长分管后勤保障科。联系行政一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