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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消防维保服务
二、报名须知:
请具有洽谈响应方资格的供应商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我院1号楼后勤保障部320办公室报名(欲参与议标者须先经报名并确认资格)。
三、议标相关信息:
(一)议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下午14:30 (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二)议标地点:1号楼316会议室。
(三)响应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请密封加盖公章,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洽谈响应方资格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在“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具备从事消防维保检测的从业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投标文件组成:(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若不齐全,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报价单(格式自拟);
3、维保方案及服务承诺;
4、相关业绩证明
5、消防中级员、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各参标单位应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对参加消防维保招标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的,取消参标或中标资格,构成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有关说明:
1、本工程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维护单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护工作。为了确保消防维保工作的连续性,《合同》期满后,在未确定新维保单位前,乙方有责任按原《合同》约定延续其维保工作,甲方应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延续期间的有关费用。
2、质量标准:本项目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对消防设施维护、检修、保养要求,并经发包方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服务内容:宁波市康宁医院庄市院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及宁波市康宁医院海曙院区(宁波市海曙区范江岸路1105号)的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检修等(约80000㎡)。
4、采购预算:6.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以无效洽谈响应文件处理。
5、洽谈报价: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付其他的费用);报价应包含设备维修保养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调试费和各种技术措施费、验收费、利润、施工人员保险费等等(不含零配件的价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26302599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
宁波市康宁医院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