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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康宁医院金唐年包服务项目
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
宁波市康宁医院金唐5.0软件项目开发由宁波金唐软件有限公司受理,为确保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正常、稳定运行,决定与金唐软件有限公司签订软件服务协议,项目开发经费已列入2023年度预算,为确保项目开发的一致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为“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下的单一采购,指采购人为保持与原有项目功能上的有效对接,或对原有项目进行系统升级,受制于原供应商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规格型号匹配等因素,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采购金唐年包服务项目项目,按照采购程序已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2022年10月24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
特此说明
宁波市康宁医院
党政综合办-信息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