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科普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神经病、神经症、和精神病三者有何区别?
  • 阅读:
  • 时间:2018-10-17
  • 发布:康宁医院
  •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开玩笑或者骂人时经常使用“神经病”这个词,在社会上人们常把一些在马路上疯疯癫癫的人说成是“神经病”。久而久之,“神经病”几乎成了“精神病”的代名词,甚至在一些文艺作品中也常常把“精神病”说成“神经病”,这实际上是混淆了“精神”与“神经”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实,人们心理想表达的内容主要是“精神病”方面的涵义。一般的人不大清楚神经病、神经症、精神病三者之间到底有何关系,有时甚至以为它们是一回事。其实,三个概念有很大的区别,弄清三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对人对自己都有益处。人们害怕自己被带上“精神病”的标签,所以,患了神经症的许多人,虽然内心很烦恼、痛苦,但却不好意思去咨询、去接受治疗,心理咨询机构设在精神病院内的话,则更加增添了人们求治的顾虑。即使去了心理咨询机构,也千方百计希望不被熟人发现,因为怕别人说自己有“精神病”。实际上真正患上“精神病”的人并不多,多数的人只是有轻度的心理障碍,他们患的是神经症,不是精神病,也不是神经病。如果有神经症,应该消除顾虑,积极、主动地去咨询、接受治疗,不要害怕别人无知的议论、嘲笑。那么,什么是“精神病”、“神经症”和“神经病”呢?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地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可能产生自伤、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其实,精神症状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疯疯癫癫"才是精神病。有的精神病可以表现为整日不声不响、无所事事,如单纯型的精神分裂症;有的病人可以非常有条理地叙述自己的内心活动,如偏执性精神病。但是,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表现为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思考问题的方法,思维内容以及情感的表达和行为的方式等偏离了正常,以至于使人不可理解、无法接受、甚至让人退避三分。同时患者对自己的精神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疾病便是属于精神病。

        “神经症”是以前叫做神经官能症的常见病,包括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抑郁性神经症、癔病、疑病性神经症及神经衰弱等。患者一般社会适应能力保持正常或影响不大;有良好的自如力,对自己的疾病有充分的感受,一般能主动求医,没有相应的器质性损害;没有严重而持久的精神失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神经病”在医学上是指由感染、中毒、肿瘤、先天性神经组织缺损等引起的神经系统的实质性病变。神经系统疾病包括脑、脊髓与周围神经的疾病。 神经系统发生疾病时所产生的症状,取决于神经结构损害的部位与程度。通常认为神经刺激性症状表现为麻木、疼痛、烧灼感与肢体抽搐发作;神经破坏性症状表现为肢体无力、瘫痪、失语、感觉丧失、失明或听力丧失。如大脑皮层的破坏性病变可出现局部肢体瘫痪、失语;皮层的弥漫性损害可发生嗜睡或昏迷。脊髓病变常造成截瘫,周围神经损害可引起四肢远端肌无力、肌肉萎缩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