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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突围“疯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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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3-04-24
  • 发布:康宁医院
  • 《东南商报》 2013年4月24日 A04 商报特稿
     
    ●一次酒后打砸,他被家人送往市康宁医院
    ●妻子拒绝签字,从进院到出院他花了10年
     
    记者 樊卓婧 程鑫 通讯员 曾蔚
     
        “你去过精神病院吗?你知道那里和这里有什么不一样吗?”望春敬老院,62岁的王坤问比自己大了25岁的室友,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87岁的室友蜷缩在床上,茫然地看着他,眼里一片空洞。
      王坤叹了口气,不再说下去。
       10年的住院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2002年,因为酒后闹事,他戴着“精神病患者”的帽子被送进了市康宁医院。尽管医生说这类患者最多两三个月就可出院,但因为监护人不签字,王坤在里面一住就是10年。
      直到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精神卫生法”,在医院、街道和社区的努力下,王坤终于出院重获自由,成为新法出炉后宁波首位受益者。
      可是,走出医院的王坤依然无法被家人接受,只好住进了敬老院。回家,成为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余生的唯一心愿。
      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新精神卫生法,保障了精神障碍患者自愿住院和出院的权利,可是他们出院后路怎么走,权益如何保障,还没有人能给出正解。
     
        敬老院里的孤独者
     
      海曙区望春敬老院地处机场路中山立交桥附近,住在那里的大多是80岁以上的老人。
      王坤住在敬老院靠北的一间房间。狭小的房间里放着四张床。走到门口,一股很浓的尿骚味就扑鼻而来。迎门的一张床上,一位干瘦的老人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褶皱起伏的皮肤裹着干枯的身体,了无生气,半天嘟囔一句,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王坤坐在另一张床边,呆呆地望着窗外。他的头发和胡子都已经变白,乱蓬蓬的环绕着他布满皱纹的脸,看上去他并不比室友年轻多少。
      “太寂寞了。一天没几句话好说。关键是没人跟你说啊!”王坤指了指室友,“你看,他87岁,哑巴一样,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刚进来那几天,闻到那臭味就要吐,好在时间一长就习惯了。”
      在这个以高龄老人为主的敬老院里,62岁的王坤算是“年轻人”了。虽然他健康状况不是很好,肝脏、脾脏都有毛病,还有糖尿病,但他毕竟还行动自如,生活也能自理。
      “能吃能走能动的,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刚开始,敬老院的阿姨都不理解,后来知道了他的故事,也就不再议论了。
      “晚上也睡不着,那边就是灵堂,隔个三两天就有老人去世,在那里做法事。”王坤说,身处这样的环境,天天都感到自己离死亡很近。
      没人跟他说话,实在闷得慌,他就走到院子里听听鸟叫,或者逗一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野猫。至少,它们比这里的人有活力,和所有有活力的东西打交道都是乐趣。有时候,他则偷偷溜出敬老院,跑到旁边的西城菜场,同小贩聊聊天。“再过两年,恐怕连话也不会说了。”
     
        喝酒上瘾成“精神病”
     
      王坤是从市康宁医院转到这里的,他在那里住了10年。
      2002年11月17日,王坤清楚地记得这个日子。那天凌晨,醉熏熏的他操起烟灰缸打烂了家里的玻璃窗,他的生活也随之支离破碎。
      他的家人称,他患了精神病,让110把他送到了专门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的市康宁医院。
      当时,王坤的妻子李梅主诉称,王坤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喝酒,刚开始喝黄酒,后来一直喝高度白酒,“每天睁开眼睛就喝,有时半夜醒来也喝,很少吃菜”,“一天喝到晚,每天要喝三四斤白酒”。这样的情况维持了20多年,酒瘾越来越大。
      从入院前的五六年开始,王坤出现反常举动。“酒后胡言乱语,脾气还很大,多次打人甚至斗殴”,“把家中的电视机、电风扇都砸坏了”,“经常叫嚷着被人跟踪,有人在家安装窃听器”……  
      这是王坤的入院记录。
      “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为什么能喝那么多酒,但我保证脑子没问题。有几次,我确实砸过东西,可那是因为生气发火了,绝不是有精神病。”10年之后,王坤对此依然耿耿于怀,不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他说,这顶帽子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他是“被精神病”的。
      “我没病,我好好的,以前有工作的,事业单位。”他蜷坐在阳光明媚的房间一角,低着头,试图仔细还原这段回忆里某些场景和细节。说到“事业单位”的时候,他微微抬起头,一丝骄傲在眉宇间一闪而过。
      他有过一段好时光,1971年,20岁出头的他被组织派往内蒙古建设兵团。这在当时是很荣耀的事,胸戴大红花,敲锣打鼓的。
      一去8年。1979年回到宁波后,他在事业单位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尽管如此,他还是碰到了一大难题:娶媳妇。那时30岁绝对算是大龄青年了。直到33周岁,他才同妻子李梅结婚。
      当时,李梅已经有过一次婚姻,还带着一个10岁左右的女儿。那时,他们两人的月工资都不到40元,考虑到经济压力太大,他们就没有再要孩子了。
      虽然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但很乖,王坤打心眼里感觉生活很幸福。也就是那个时候,他们那批从内蒙古返回宁波的战友经常聚会。渐渐地,他离不开酒了,一日三餐都要喝,每餐至少半斤白酒。  
      因为喝酒,他和妻子的感情出现了裂痕,两人经常发生争执,有时甚至动手,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几年。很多次,酒醒之后他都很内疚,不能做那样的“老酒饱”了,但过不了两个小时他又忍不住喝上了。他说,一顿不喝也会难受。
      2002年11月16日晚,一帮战友聚会,喝到次日凌晨4点多才结束,回到家免不了又是一顿争吵。他当时觉得很窝火,朋友相聚喝得晚一点有啥错?借着酒劲,他掀翻桌子,扔掉烟灰缸,砸碎了两扇玻璃窗。  
      110民警赶来,根据家人的要求,把他送进了市康宁医院,从此他的生活轨迹被彻底改写了。
     
        好不容易回家,仅待了7
     
      10年间,王坤的住院病历堆在桌上有1尺多高。
      “第一次送到医院来的时候,他满嘴胡话,意识也不清。酒醒之后,对医生的问诊,他还是配合完成。他断断续续地承认,不喝酒就难过,也动手打人过,但对于妻子李梅的诸多主诉,他都予以否认。”市康宁医院医务科科长吴向平回忆说。
      最后,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这是因长期酗酒成瘾引起的精神类疾病。这类疾病的患者,不喝酒的时候同常人并无太大差异,喝酒之后就会出现精神症状,容易幻想。
      市康宁医院的医生说,这类患者治疗起来并不困难,关键是控制饮酒,再辅以适当的药物。一般经过两三个月住院治疗就可控制病情,出院回归社会。现在,这种病住院治疗时间更短,一个月也不需要了。
      但是,王坤在市康宁医院所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的病人中,成了一个特例。因为家属不肯签字办理出院手续,他一直被“关”了10年。
      2007年12月,王坤胃部大出血不止,便血也很严重。当时情况非常危急,需要转院抢救。他终于有了一次出院的机会。
      经过宁大附属医院半个多月的抢救治疗,他的病情得以好转。出院后,他终于回到了家。这是他被送进市康宁医院后第一次回家,也是这10年来唯一的一次。
      “回家养病,无所事事,又没人管着,很快又开始喝酒了。”王坤说,在市康宁医院的5年多期间,他没能沾一滴酒,但酒瘾还是没能全部戒掉,只不过那次回家克制了很多,酒量也少了很多,每天只喝两餐,因此没发生打砸之事,一些都很平静。
      但在他回到家里的第七天,家里突然来了110民警,再一次把他送进了市康宁医院。 
      直到现在,他还能清楚地记得那天医生查房时的情景。医生看到他时也吃了一惊,“王坤,你不是出院了吗,怎么又来了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摇头晃脑地说,可能是又喝了酒吧。”
      事后医院也了解过,王坤回家后的确喝过酒,但没闯过祸。
      王坤虽然再次被送进了医院,但医生并没有给他进行任何治疗。“他看上去很正常的,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根本不需要治疗。”医生说。
      事实上,这10年间,市康宁医院给王坤使用精神类药物的时间只有几个月,那还是2002年首次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刚开始用了一点,剂量不大,后来剂量越来越少,直至停药,整个过程只持续了9个月,以后就再也没用过了。后来服的药都是给他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药物。
     
        精神病院里的“正常人”
     
        从市康宁医院的院长到医生再到护士,凡与王坤接触过的,几乎都认为他早已同正常人无异了。出院后,只要控制喝酒,他完全可以很好地融入社会。
      因为他的“正常人”表现,他在医院里享受到了不少其他精神病人不能享受到的“特权”。除了不能喝酒、不可以外出这类“红线”之外,他有更多的自由。想抽烟的时候,他可以跑到吸烟室抽根香烟,还可以在病房里看报纸、写信。偶尔,还会充当病区护士的助手。
      “有时候精神病人起冲突了,男护士都不在。这个时候,只要招呼一声,他就会跑过来劝架,帮忙阻止。”医院的江护士长回忆说,他在医院呆着就相当于一个正常人,还很热心的,除了有时情绪易容激动外,似乎就没啥毛病了。医院对他也很宽松,吃了管管他的生活外,他并不需要其他任何特殊照顾。
      不过,王坤也有发作的时候。遇到情绪不好时,他就容易激动,会发火。“主要是因为他的身体状况不好。因为长期喝酒,他的肝脏、脾脏都有问题,还有糖尿病,血常规也不好,血小板值很低,接近危险值,容易出血后不止。这些毛病他不能出院治疗,一直拖着,自己也很着急。”医院的护士说,一碰到那些疾病发作,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的情绪就不好,变得暴躁。
      医院也知道,王坤的病情早该转院治疗,但是,医院也无能为力,因为这也需要病人家属同意。
      那些日子,王坤做得最多的就是写信求助。他先后给市卫生局,医院院长都写过信,也向媒体求助过,质疑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为什么被关在精神病医院不能出院,希望有人督促他妻子来领他出院,但是很多信件最后都石沉大海。
      《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意见让王坤看到了曙光。“那天,他看到那个消息,兴奋地拿着报纸,找到护士长,“这下我该出去了,这下我该出去了吧!”
      草案中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诊断结论表明精神障碍的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其离开医疗机构。
      从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他把报道剪了下来,折成方块,用两层塑料袋包起来。
     
        妻子不签字,有家不能回
     
      王坤的出院之路,可谓一波三折。
      早在入院后的第三年,王坤病情就已稳定,他本人也有出院的愿望,医院就催促他的妻子李梅办理出院手续,接他出院,但家属始终坚称,王坤尚未完全康复,还需多住段时间。
      2010年,市康宁医院趁李梅到医院探望王坤之际,同其进行了一次会谈,但依然不欢而散。
      “那个时候,我们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各地医院在实际操作中,从保护患者的角度出发,一般都需要监护人领病人出院,这是一个惯例。”市康宁医院的医生解释说,这样做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保护患者,他们出去后还离不开监护人的照顾;二是医院自我保护,医院在没有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让患者出院,“一旦出去后发生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担?”
      因为王坤的积极要求,医院开始尝试用其他的途径送他出院。
      最初,医院把希望寄托在王坤所在的社区。 
      社区工作人员回忆,他们接到医院的电话后,曾多次同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医院看望。“大家同王坤交流后,都感觉他已经正常了。社区也希望家属能够接纳他,毕竟他年纪也大了,又多病。”该工作人员说,但是最后,其家属还是认为,王坤身体不是太好,需多住段时间。因为王坤有自己的监护人,社区最终也无能为力。
      这条路子失败后,医院开始考虑直接把病人送出医院。
      为此,市康宁医院于2011年还邀请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郑瞻培教授及宁波市精神病院一位专家对王坤进行医学鉴定。专家们认为:经过治疗,患者目前意识清醒,言语有序,智能无障碍,无精神病性症状。
      尽管专家们对病人的状况表示了肯定,但医院依然没有把王坤送出去。其中的阻力还是考虑到王坤有监护人,医院如果直接把他放出去,万一发生意外,监护人肯定会找到医院,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也和李梅见过面,她承认有这回事,但是拒绝透露任何细节。她为何一直拒绝为王坤签字办理出院手续,我们仍不得而知。
     
        出院了,却无家可归
     
      直到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患者自愿出院有了法律依据,医院才敞开了大门。
      2012年11月17日,王坤穿戴干净、梳洗整齐,自己签字办了出院手续。到这一天为止,他住院刚好十周年。没有家属前来接他,尽管医院之前早早就电话通知过。
      考虑到这10年变化太大,王坤可能连回家的路也记不清楚了,市康宁医院当天派车把他送回了家。遗憾的是,家人不在,手机也联系不上,王坤无法进门。
      社区工作者人员回忆说,那天,市康宁医院的医生送王坤回来后,首先找到社区,工作人员陪过去的,但家属不在。没办法,王坤想到了自己的外甥,但外甥也不接纳。
      最后,还是他的一个朋友出手相助。朋友用自己的身份证给王坤在旅馆开了个房间。住了两天后,朋友又给他租了个车棚,王坤这才得以安顿下来。
      住了没几天,体弱多病的他出现昏迷,接下来两个多月,他断断续续在市李惠利医院住了五六次院,病情总算得以控制。
      康复之后,家人最终把他送到了现在的敬老院。
      “生活跟医院差不多,有时候还不如市康宁医院,在医院至少还有医护人员照顾。”王坤无奈地摇着头,苦笑着,脸上沟状的皱纹看上去更加明显。
      他有糖尿病,胰岛素针都是自己打。因为糖尿病,他的脚板常起泡破裂,所以常年不穿袜子,担心破开后粘在了一起。因为房间里异味太重,他还特地跑出去买了花露水喷洒。
      “生活上的困难倒也能克服,最重要的是这里没人说话,几乎都是80岁以上的老人。”王坤叹了口气,在他看来,这些同伴和打着镇静剂、目光呆滞、行动迟缓的病友没太大区别,“再这样下去,时间长了,我可能连话也不会说了。”
      回家的希望越来越远,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人能和他唠唠嗑。如果有一个人,能够耐心地听完他的全部故事,那么这一天,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纪念的日子。
      记者结束采访时,王坤在纸条上写着:2013年3月21日上午,我接受了商报记者的采访。
     
      (尊重当事人隐私,文中王坤、李梅均系化名)
     
      ■相关链接
     
      新法阻击“被精神病”
      新的“精神卫生法”备受关注,其中对精神疾患从诊断到治疗以及出院等多方面作出详尽规定,以确保患者权益,防止出现“被精神病”。
      草案出台后,立法课题组曾到宁波来调研。当时参与座谈会的一名律师告诉记者,近年来,“被精神病”的典型人物与案例不断涌现,激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与讨论,“住院自愿”因此得到了较大的认可。患者经鉴定后有自愿出院的权利,以后维权会容易许多。
      医护人员的态度是喜忧参半。吴向平告诉记者,根据新法,患者到底该不该住院,能不能出院,由专科医生评估。这个评估难度很大,“如果判断他可以出院,没有监护人签字,出院后病情发生变化,出了事,伤害到自己或别人,这个责任谁负?”
      市康宁医院一直以来的做法是,只要患者本人不反对住院,就让他在医院里住着。带来的问题是,医院核定520张床位,住了600多人,其中相当部分是可以出院在家疗养却长期在医院住着的患者。
      “住院时间越长,社会功能退化得越多,对家人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家人也希望他们在医院住着。”吴向平说,“像王坤那样有着强烈出院愿望的人不多,许多人原本住一段时间后可以出院回归社会,但住得时间长了,就真的只能住在医院里了。”
      根据卫生部门今年的统计数据,我市共检出33785余名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为5.99‰,其中六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3724名,检出率为4.21‰,而各级专科医院的床位只有1790张。
      3万余名患者中,究竟谁该住院?该住多久?出院后谁来照顾?吴向平说,这是新法暂时无法解决的,期待更多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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