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宁波市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学校(原宁波市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是经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我市第一个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具有职业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的培训资格。
培训学校在宁波市区设有理论教学基地及技能实践、学习基地。师资由国内资深心理学专家和宁波的十余名心理学、医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硕士生导师等组成,授课教师均己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实习基地设在我市最大的心理咨询专业机构----宁波市康宁医院、宁波市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10余名富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带教,建校以来考试通过率均在全国前茅。
二、招生专业
职业心理咨询专业(国家二级、三级)。
三、申报条件《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
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以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四、培训办法及证书
1、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包括理论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相关知识及技能操作临床见习等。
2、培训结束并取得结业证书之后,可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全国统一鉴定考核。经考核鉴定合格可获得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三级)证书。
五、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 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
2、技能操作相关知识: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量技能。
3、技能操作临床见习。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1、额满开学:一个星期3~4个半天。
2、培训地点在宁波市第二医院学术报告厅。
七、报名需持证件
1、填写报名表,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免冠照片2张,1寸免冠照2张。
八、费用
培训费用三级3360元、二级4000元(心理健康工程卫生和教育系统人员享受优惠政策,三级2000元,二级2400元),另加教材费。由学员在报名时交纳现金、支票或打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并依据银行回执报名,并开具发票。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常年报名
地点:宁波市海曙高塘路31号(宁波市医学心理研究所内),公交:2、9、10、809路西河街下车。
十、垂询与联系
联系人:苏玲玲
电话:8727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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