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届毕业生:
一、请先告知我院,本人的档案存放点→到我院人事科开调档介绍信→去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开调档函→去档案存放点办理调档→将档案原封交到我院人事科。
(注:档案存放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直接去卫生局组织人事处开调档函即可,存放在外地的需我院打报告,经卫生局后确认后到宁波市人才交流中心开调档函);
二、填写《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
注意:填写工作经历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分段填写;填写工作单位要与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单位一致,毕业时间要与毕业证书上一致,技术资格授予时间要和资格证书上的时间一致。
填好后先将电子稿发到634379642@qq.com邮箱,由人事科进行确认,
待确认后再去相关单位盖章(由调入单位盖章,调出单位盖章,调出单位的主管部门即调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处盖章)
三、填写《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并附上原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填好后先将电子稿发到634379642@qq.com邮箱,由人事科进行确认。
四、上交有关资料:
1、工作开始至今的劳动合同原件;
2、养老保险对账单(去劳动局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3、后学历毕业证书登记表原件;
4、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原件。
由我院带上以上资料送往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对档案政审合格后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