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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崔秀良主任一行来我院调研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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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04
  • 发布: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 7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崔秀良主任一行4人来我院对《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史国建,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副书记、院长边国林等参加调研。

    崔秀良主任一行先后实地走访调研了儿童青少年心理诊疗中心、失智症医学诊治中心以及物理诊疗中心等科室,全面了解了各中心的工作运行情况、治疗模式以及软硬件设施的建设现状,深入了解“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心理现状及《条例》在我院的执行情况。

    座谈会上,边国林院长从精神卫生资源、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方面对我市精神心理卫生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史国建副主任从条例出台背景及成效、国家与省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我市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报告。随后,双方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与修订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崔主任对卫健系统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市卫健委对《条例》的修订,继续组织开展好调研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

    背景介绍:我市现行《条例》于2006年4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分八章五十条,是继上海后全国第二个颁布精神卫生地方法规的城市,《条例》从指导思想、适用范围、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健康促进、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精神障碍的认定、肇事肇祸患者的鉴定、强制治疗与监护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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