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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圆满完成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精神卫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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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2-19
  • 发布:防治科
  • 根据年度基卫考核要求,市卫健委基卫处授权我中心单独开展 2020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近日,我中心秉承随机抽取、透明公开、标准统一的原则,对我市10个区县市及三个功能园区进行了宁波市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因今年疫情防控要求,采用非现场集中评价,汇集各地精防专家,二人为一 组,通过系统信息核查及电话访谈服务对象交叉对各地精神 卫生指标真实性和服务效果进行核实。考核前,中心王玉成科长对10位专家进行培训,统一考核标准。

    本次参与绩效评价考核的十个区县医疗机构其核查评价指标均高于基本公共卫生考核要求分,自评分与现场评分基本一致,且总体稳中有升。这表明2020年度宁波市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质量有了进一步地提升。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掌握全市各地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为迎接2020年度国家、省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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