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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规范心理咨询收费,结合心理咨询师考核小组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以下心理咨询师人员及收费价格,现予以公示。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计价单位 | 医保类别 | 心理咨询师名单 |
特需心理咨询费 |
400 |
小时 |
自费 | 池丹妮 |
以上项目为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室或财务绩效办反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周亚萍:电话26302514,短号664103; 财务绩效办黄清清:电话26302527 ,短号666597 ;非工作时间向总值班反映,联系电话:13732188581。
宁波市康宁医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