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12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37号(以下简称《九项准则》),通知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加强督查落实、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和强化刚性约束考核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纪检监察室于18日立即通知全院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全体动员,全员知晓。截止至26日,全院上下共计44个科室,共计572人都已按照要求在各科室组织集中学习并签署《宁波市康宁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承诺书》。
《九项准则》是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也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要求。它强调了医疗卫生机构对行风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行风管理的监督责任。尤其强调对未能落实《九项准则》的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要进行问责,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体现了规纪法衔接,提升政策效力。它同时也是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