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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参保人员在我院就诊及医保结算流程
备注:1.异地参保人员来我院就医时,除窗口工作人员,所有门诊病区接诊人员均有责任进行人证相符的核对,发现异常立即告知院医保办。医保办工作人员定期对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进行人证相符的核查。
2.所有异地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治疗时可直接进行刷卡就医结算,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治疗时也可直接进行刷卡就医结算。浙江省内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可直接刷卡结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3.以上结算需提前在当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除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外,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仍需现金支付后申请零星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凡是办理过特殊病种申请的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免起付线。
4.门诊异地就医结算可以享受特殊病种待遇。
2020年10月30日医保办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