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规范心理咨询收费,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同意以下心理咨询师人员及收费标准,现予以公示。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元)
计价单位
医保类别
专家名单
特需心理咨询费
400
小时
自费
钱芳芳、李 丽
200
翁晓芬、王禹博、许 恒
以上项目为特需医疗项目,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室周亚萍或财务绩效办黄清清反映,联系电话:13732188581。
宁波市康宁医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