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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齐杨成同志任中共宁波市康宁医院总支委员会书记;
傅杏花同志任中共宁波市中心血站与献血办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宁波市保黎医院总支委员会书记的职务;
杨洁同志任中共宁波市李惠利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书记;
仇珠莲同志任中共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书记;
免去胡珍玉同志中共宁波市康宁医院总支委员会书记的职务;
免去翁永才同志中共宁波市急救中心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职务。
上述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2010年11月18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齐杨成、杨洁、仇珠莲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